事项名称 | 打印学习驾驶证明 | ||
基本编码 | 005942590GG37866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主体 | 驻马店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204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 工作日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明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否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申请方式 | 收办分离式 | 是否公示 | 是 |
学员在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打印过学习驾驶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打印、下载学习驾驶证明。1、只有初领和增驾(未归档,未注销)2个业务才有学习驾驶证明。2、科目一已经合格。3、判断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是否已经打印过学习驾驶证明。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三十二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
不收费
环节名称:收件;办理人:系统;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办理结果:准许受理/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系统;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办理结果:信息录入;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人:系统;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办理结果:系统自动审核; 环节名称:决定;办理人:系统;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办理结果:系统自动确认;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系统;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办理结果:学习驾驶证明;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操作 |
---|---|---|---|---|
1 | 有效身份证件 | 1份 | 0份 |
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行政许可法》第42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即办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短号:0396转12123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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