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 | ||
基本编码 | 005942793XK3198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2021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 工作日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是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申请方式 | 链接式 | 是否公示 | 是 |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一份;二.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审核表》一份;
三.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一份;四.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份;
五. 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一份;六.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一份;
七.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一份;八. 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书一份;
九.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 辅助起重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公布)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九)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使用登记机关应当在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手续时,注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不收费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住建局窗口;办理时限:0.5/天;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提供虚假材料,要件不齐全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人:住建局窗口;办理时限:0.5/天;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办理结果: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环节名称:决定;办理人:质量监督站;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办理结果:1、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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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份 | 0份 | |
2 |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 1份 | 0份 | |
3 |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 1份 | 0份 | |
4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 1份 | 1份 | 范本预览 |
5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 | 1份 | 0份 |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
6 | 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 1份 | 1份 | |
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1份 | 1份 | 范本预览 |
8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审核表 | 1份 | 0份 |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
9 | 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 1份 | 1份 | |
10 | 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 | 1份 | 0份 | |
11 | 辅助起重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明 | 1份 | 0份 | |
12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 1份 | 0份 |
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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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一、固话投诉:0396-2600057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一、固话咨询:0396-2726929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 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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