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 ||
| 基本编码 | 005962487JF06104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实施主体 | 遂平县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6011003017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7 工作日 |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它 |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否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 申请方式 | 收办分离式 | 是否公示 | 是 |
一、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的;
3.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发给抚恤金的;
4.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6.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8.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10.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1.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除上述规定事项外,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军人军属,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二)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三)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四)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五)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六)涉及劳动争议的;(七)涉及相邻关系纠纷的。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
(一)经济困难说明: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二)经济困难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七十条;二、国务院 中央军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4年9月7日 国发〔2014〕37号);三、司法部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6年9月14日 司发〔2016〕13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2015年11月20日 豫政〔2015〕69号)。
【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第三十八条: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不收费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朱爱叶;办理时限:即时;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办理结果:窗口受理;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朱爱叶;办理时限:即时;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办理结果:法律援助中心审核;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张亚平;办理时限:即时;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办理结果:决定办理结果;
乘坐2、3路、4路公交车到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一、固话投诉:0396-4656561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一、固话咨询:0396-4922168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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