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因特殊困难生父母或监护人为送养人) | ||
基本编码 | 005982074QR22215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平舆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6016003036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0 工作日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是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申请方式 | 收办分离式 | 是否公示 | 是 |
一、被收养人条件:
不满14周岁,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
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四、特殊条件:
1.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不受收养1名和无子女的限制;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第一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不收费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检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上报审核,材料不齐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办理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报局机关审批;对于审核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办理结果:作出同意决定的,作出批复;不同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将办理结果送达至申请人;办理结果: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对不予许可的对象发放《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决定书》;对准予许可的对象发放《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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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话投诉:0396-5022210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平舆县(区)县健康路西段街道市民之家号1楼有诉即办窗口室(窗口),一、固话咨询:0396-2727863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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