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放射性危险货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
| 基本编码 | 005982111QR20736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平舆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6016003033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 工作日 |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是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 申请方式 | 收办分离式 | 是否公示 | 是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四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运输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审核后,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
原许可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落实的专用车辆、设备予以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标注“剧毒”;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不收费
环节名称:收件;办理人:交通局窗口收件人员;办理时限:1小时;审查标准: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办理结果:符合申请条件转交窗口受理人员办理。;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交通局窗口受理人员;办理时限:2小时;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1.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人:交通局窗口许可审核人员;办理时限:2小时;审查标准: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办理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许可或备案决定,送达准予许可或备案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备案决定书》。; 环节名称:决定;办理人:交通局窗口许可决定人员;办理时限:2小时;审查标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办理结果:1.做出准予许可或备案决定的,送达相关文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或备案决定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备案决定书》。;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交通局窗口送达人员;办理时限:1小时;审查标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结果文件。;办理结果: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操作 |
|---|---|---|---|---|
| 1 | 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并能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 1份 | 0份 | 范本预览 |
| 2 | 车辆综合性能检技术合格证明 | 1份 | 0份 | 范本预览 |
| 3 | 车辆承运人责任险证明 | 1份 | 0份 | 范本预览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0份 | 1份 | 范本预览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0份 | 1份 | 范本预览 |
| 6 | 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 | 1份 | 0份 | 范本预览 |
| 7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 0份 | 1份 | |
| 8 | 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证明 | 1份 | 0份 | |
| 9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申领表 | 1份 | 0份 |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
| 10 |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 | 0份 | 1份 | 范本预览 |
乘坐2路、6路到市民之家公交站下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条第二款: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一、固话投诉:0396-501234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一、固话咨询:0396-5022353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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