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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国家统一考试)    MB0X98861XK5767300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国家统一考试)
基本编码 MB0X98861XK5767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驻马店市教育局 实施主体编码 00100302700204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承诺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 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通办范围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大厅 是否出证
是否有数量限制 是否秒批事项
申请方式 链接式 是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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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本市的中国公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受理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办理结果: 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审批科负责人;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办理结果: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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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份数 操作
1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1份 0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2 告知承诺书 2份 0份 范本预览
3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0份 1份 范本预览
4 学生证 0份 1份
5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1份 1份 范本预览
6 无犯罪记录证明 1份 0份 范本预览
7 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1份 0份
8 居住证 0份 1份 范本预览
9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份 1份 范本预览
10 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0份 1份 范本预览
11 学历证书 1份 1份
12 人事关系证明 1份 0份 范本预览
13 居民户口簿 0份 1份 范本预览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份 1份 范本预览
办理地点

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样本

服务承诺

  • 到现场次数 0
  •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咨询投诉电话

一、固话投诉:0396-2600057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一、固话咨询:0396-261288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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