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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    MB1576589JF2488100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
基本编码 MB1576589JF24881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00100302700206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承诺时限 10 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 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通办范围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大厅 是否出证
是否有数量限制 是否秒批事项
申请方式 收办分离式 是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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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规定的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第八条:(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五)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第十二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参加生育保险1 年以上不满3 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 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3 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第十九条: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二)不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三)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四)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五)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其他费用。第二十条: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二)本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四)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生育保险科;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审查标准,申请人通过驻马店市政务服务网、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办理结果:对已携带材料前来办理的申请人予以收件;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生育保险科;办理时限:0;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者驻马店市政务服务网接收申请材料,并检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生育保险科;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标准进行审核;办理结果: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生育保险科;办理时限:0;审查标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审批通过的决定;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生育保险科;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审批决定在法定时效内予以送达;办理结果:送达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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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份数 操作
1 生育登记服务证 1份 1份
2 费用汇总清单 1份 0份
3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1份 1份
4 病历资料 0份 1份
5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1份 0份 空表下载 范本预览
6 医院收费票据 1份 0份
7 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 1份 1份
8 无业承诺书 1份 0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1份 1份 范本预览
办理地点

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样本
暂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次数 0
  •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月受理截止日后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咨询投诉电话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固话咨询:0396-2880098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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