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申报错误更正 | ||
| 基本编码 | MB1725433GGPTBO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2066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 工作日 |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否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 申请方式 | 链接式 | 是否公示 | 是 |
申报错误更正,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的过程。申报错误更正时(除个人所得税)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如涉及多缴税款,通过退抵税类业务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不收费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审查标准:"税务人员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相关表单签字盖章后返还纳税人一份。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理结果:对申请资料进行查验,即办流程现场办结,需审核或审批推送到下一环节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操作 |
|---|---|---|---|---|
| 1 | 申报表作废申请单 | 1份 | 0份 | |
| 2 | 更正后的相关税(费)种纳税申报表 | 1份 | 0份 |
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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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固话咨询:0396-280576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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