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
| 基本编码 | MB1909101JF05944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实施主体 | 平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6016003015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60 工作日 |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否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 申请方式 | 收办分离式 | 是否公示 | 是 |
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退役士兵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七十五条 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接收安置单位应当在安排工作介绍信开具30日内,安排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上岗。非因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本人原因,接收安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介绍信开具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不收费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补助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补助决定。;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优抚褒扬股;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补助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补助决定。;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优抚褒扬股;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补助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补助决定。;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优抚褒扬股;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补助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补助决定。;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优抚褒扬股;办理时限:即办;审查标准: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补助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补助决定。;
乘坐2路或6路公交车到市民之家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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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一、固话投诉:0396-5022210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平舆(区)县市民之家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一、固话咨询:0396-272750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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