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
基本编码 | MB1969630QR66714 | 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西平县税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001003027006013003031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即来即办业务 | 是 |
承诺时限 | 1 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 工作日 |
办理结果获取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
通办范围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是否大厅 | 是 | 是否出证 | 否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是否秒批事项 | 否 |
申请方式 | 单点登录式 | 是否公示 | 是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一)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三)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五)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六)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七)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三条第一款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不收费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税务人员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纳税服务部门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向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理结果:无;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办理结果:"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操作 |
---|---|---|---|---|
1 | 营业执照 | 1份 | 1份 | |
2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 1份 | 0份 |
乘102、103、106路公交车到新行政大厅站下车往南1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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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一、固话投诉:0396-62633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西平县(区)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1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室(窗口),一、固话咨询:0396-619858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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